2021年永康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市申請就讀公辦初中、小學應當同時符合下列“積分入學”條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員(即申請人)持有我市核發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或就學前連續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超過6個月,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居住地公安流管部門申請積分;
(2)在永有相對穩定工作;
(3)申請就讀城區公辦學校的積分不低于120分且要分類參加全市積分排名,在年度指標限額內按照積分高低排名確定錄取對象;就讀其他公辦學校的積分不低于100分 。
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到相應的非城區公辦初中和小學預登記,在學額有空余的情況下,按照積分高低排名錄取 。
未被預登記公辦學校錄取的,原則上由教育輔導中心根據區域內學校空余學位情況進行統籌調劑 。
溫馨提醒:
受疫情影響,本年度申請就讀城區公辦學校的積分集中申報截止日期延長至5月31日24時 。
居住登記與居住證辦理、積分申報及相關政策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永康市-部門窗口(市公安局)-“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積分管理服務”項目查閱并辦理,或者向公安流管部門咨詢,電話:87159790、87159792、87159786 。
【2021年永康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攜帶材料詳見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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