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投靠子女入戶辦理對象 汕頭戶口遷入

汕頭投靠子女入戶辦理對象
具有非本市戶籍的居民本人辦理 。
【汕頭投靠子女入戶辦理對象 汕頭戶口遷入】【辦理條件】
被投靠一方屬我市戶口,其父母可以申請戶口遷入 。
根據《汕頭市戶口遷移若干規定》第二章第八條內容:
與本市戶籍人口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在外地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市戶籍人口的戶口所在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夫妻一方投靠配偶的;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親或者母親的;
(三)父親或者母親投靠子女的;
(四)老人(男六十周歲以上,女五十五周歲以上)所在家庭常住戶口無成年子女的,其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贍養 。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