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二 )


2.錄取辦法
(1)縣實驗小學、外國語小學與實驗學校(小學部)為組合學區 , 海游街道中心小學與心湖小學為組合學區 , 城關中學與實驗學校(初中部)為組合學區 。組合學區內的入學對象 , 只可在組合學區中選擇一所學校報名 , 重復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第三批次組合學區等同)
(2)按照入學對象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若最后一名錄取對象遇戶籍遷入時間為同一天的 , 則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3)未被錄取的 , 須在規定時間內到上述其他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學校繼續申請 。錄取辦法同樣按照入學對象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 , 若上述學校仍有空余學額 , 則按以下辦法進行招生 。
1.報名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 , 入學對象(父母)在招生當年6月10日前取得學區內房產的(房產條件與第一批次房產條件相同) 。
(2)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 , 其父母在招生前一年6月30日前有學區內戶籍的 。
2.錄取辦法
(1)錄取第一步:先按報名對象(1)中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2)錄取第二步:若還有空余學額 , 再按報名對象(1)中不動產權預告登記(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的)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3)錄取第三步:若還有空余學額 , 再按報名對象(2)中其父母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4)遇取得房產時間或戶籍遷入時間為同一天的 , 均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 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5)未被錄取的 , 須在規定時間內到上述其他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學校繼續申請 , 錄取辦法同樣按房產取得或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第四批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 , 若上述學校仍有空余學額 , 則按以下辦法進行招生 。
1.報名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至招生當年6月30日 , 入學對象有三門戶籍 , 其父母在海游街道區域內經商、辦企業連續滿36個月 。
(2)至招生當年6月30日 , 入學對象有三門戶籍 , 其父母在海游街道區域內務工且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連續滿36個月 。
2.錄取辦法
【三門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社保繳費時間先后順序實施招生 。若遇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社保繳費時間為同一天的 , 則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
所有批次被錄取的入學對象名單 , 學校須在微信公眾號或公告欄公示 , 公示時間為3天 , 如在公示期內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 , 即取消錄取資格 。
被錄取的學生須在8月31日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 。第三、四批次報名對象未被錄取的 , 回入學對象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
(二)三門初級中學
1.招生計劃
三門初級中學400 人 。
2.報名對象
同時具備三門戶籍、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報名對象分三類 , 第一類為符合學校征地協議規定的入學對象 。第二類為縣實驗小學、海游街道中心小學、外國語小學、心湖小學、實驗學校(小學部)的畢業生;第三類為除第二類外的全縣其他小學的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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