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安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

貴安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和《貴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筑教發〔2023〕57號)等相關文件內容,為落實好《貴安新區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切實保障我區隨遷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兩為主”和“學位統籌”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制訂貴安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 。
一、入學基本條件
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需具備的基本條件:1.其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貴安新區轄區派出所申領的有效IC卡居住證;2.隨遷子女在2023年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上登記成功 。
二、工作流程
1.申請貴安新區學校學位,由花溪區教育局在8月1日通過“花溪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現場審核時間和地點等相關要求 。
【貴安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2.申請學位現場審核提交資料 。
(1)隨遷子女在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上登記的監護人的IC卡居住證(平臺上可登記兩個監護人的居住證編號,如登記兩人的提供兩個居住證,登記一人的提供一個居住證) 。在貴安新區購有商品房并在其實際居住的,提供相關住房證明材料 。
(2)隨遷子女的一個法定監護人在貴安新區務工證明:有用工單位的提供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個體經營的提供在貴安新區辦理的有效期內營業執照;從事零工的提供居住證地址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務工證明 。
(3)在貴安新區連續繳納社保的提供貴安新區社保局部門出具的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 。
(4)隨遷子女的戶籍材料:隨遷子女同提供居住證監護人在同一戶口本的提交戶口本;隨遷子女同提供居住證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本的提交可證明其監護人關系材料 。
(5)升入初一年級的提供小學義務教育證書(小學畢業證) 。
(6)建檔立卡脫貧戶或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鄉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和全國防止返貧監測與鄉村振興銜接信息管理系統截圖 。
按上述材料內容填寫的《貴安新區2023年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資料審核表》到現場審核點進行現場審核,未參加現場審核的視為放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 。
3.學位安排辦法 。
(1)我區對隨遷子女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花溪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對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居住證為主” 。優先安排貧困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子女監護人在貴安新區購有商品房并在其實際居住的隨遷人員子女、在我區小學畢業申請就讀初中的隨遷人員子女;其次根據在貴安新區居住年限從長到短按序安排,居住時間相同情況下參考務工證明和社保繳納等,根據貴安新區空余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進行分配 。
(2)花溪區教育局在隨遷子女申請學校學位現場審核結束后,通過“花溪教育”微信公眾號分布隨遷子女申請學校學位的分配學校名單和到分配學校進行現場入學確認等要求 。隨遷子女未在通知時間到分配的公辦學校進行入學確認的,視為放棄就讀公辦學校處理,被放棄的名額由花溪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
三、其他事項說明 。
1.貴陽貴安戶籍跨行政區域流動的隨遷子女,對不能在公安部門辦理居住證的可由現居住地村(居)及鄉(鎮、街道辦)出具有效居住證明 。
2.各相關部門應依據工作流程規范操作,安排專人嚴格按照審核標準進行審核和復核;如因審核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依紀、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