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沛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徐州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鞯耐ㄖ?徐教〔2023〕17號)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沛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
一、招生計劃
全縣高中階段學校計劃招生17876人,其中,普通高中計劃招生10100人,職業學校計劃招生7776人 。沛縣中學招生930人;沛縣第二中學招生840人;沛縣歌風中學招生1560人;沛縣沛城高級中學招生1560人;沛縣湖西中學招生1250人;大屯礦區第一中學招生520人;沛縣體育中學招生930人;沛縣漢興高級中學招生840人;沛縣新華中學招生630人;沛縣樹恩中學招生1040人 。沛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見附件3 。
二、報名要求
所有在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有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意向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應辦理報名手續,高中階段學校在籍生不得報名 。
就讀于沛縣并有沛縣學籍的在沛縣經商、務工的非沛縣戶籍人員子女,與沛縣戶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往屆生不能報考四星級高中 。
三、普通高中指標生
沛縣熱點普通高中(沛縣中學、沛縣第二中學、沛縣歌風中學、沛縣樹恩中學)的招生計劃包括特長生計劃、統招生計劃和指標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占本校招生計劃的70%。沛縣高中階段學校指標生分配表見附件4 。
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根據各初中學校有指標生資格人數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在外就讀超過一年或初三年級未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的學生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
各初中學校將本校享受指標生待遇的考生名單于6月6日至6月12日在學校公示一周后,由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于6月15日前報縣教育局基教科 。對已錄取的不符合指標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經查實,取消其指標生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四、志愿填報
(一)志愿填報項目設置
第一批次:四星級高中及經批準在四星級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專業、高職-本科“5+2”分段培養專業、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 。
第1小批:四星級高中等學校的特長生、七年貫通幼兒師范定向生,可填報1個志愿;
第2小批:四星級高中及經批準在四星級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報3個志愿,A志愿同時作為考生的指標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專業和高職-本科“5+2”分段培養專業,可填報3個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可填報4個平行志愿 。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長生,可填報1個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報4個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職、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 。第三批次學校按“學校專業組”填報志愿、投檔和錄取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職、技工學校技師班,可填報5個“學校專業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和技工學校高級工,可填報5個“學校專業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中級工,可填報5個“學校專業組”平行志愿 。
(二)志愿填報時間和要求
考生填報志愿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填報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學校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9日至13日上午12時,考生在報名點學校打印志愿信息確認表并簽字確認志愿;
第二階段填報第三批次招生學校志愿,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2日至13日,考生憑“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進行簽字確認 。填報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網上填報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報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網上填報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報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7月30日到有剩余計劃的中職學校、技工學?,F場填報征求志愿 。具體填報時間見考生“口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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