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區2023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白云區2023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40號)《教育部基礎教育司關于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號)精神,《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白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后稱“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 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原則(即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同時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以居住證、務工合同、社保、工商營業執照為積分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機制,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中所稱隨遷子女是指在白云區居住并持有白云區公安部門頒發的貴州省居住證(有效期內)的非白云區戶籍人員適齡子女;本實施細則中所稱居住證是指白云區公安部門頒發的貴州省居住證 。
【白云區2023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第二章入學保障措施
第四條 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年齡須符合入學當年貴陽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要求 。
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持有白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期內的貴州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可申請白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累計積分,統籌安排”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按照區域公辦學校空余學位情況,根據積分從高到低統籌安排(累計積分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積分表如下:

白云區2023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文章插圖
1.積分辦法
類別一:居住證+勞務合同+社保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白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白云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及連續繳納的社保證明時長累計積分 。
類別二:居住證+工商營業執照+完稅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白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白云區市場監管部門連續辦理的營業執照時長累計積分 。
申請公辦學位的隨遷子女可任選一條規則進行積分,居住證、社保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完稅證明的累計時長只計算隨遷子女父或母其中一人的時長 。
2.積分公示:各鄉鎮中心校、街道教育辦公室根據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日 。
公示期內如接到群眾反映和舉報,經查核屬實后,按實際情況修訂積分結果和排名;如發現有家長方或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 。
第六條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申請入學的貧困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須提供脫貧家庭相關依據 。
第七條有就讀民辦學校需求的隨遷子女按照貴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有關要求執行 。
第三章 申請流程
隨遷子女入學須按照網上登記、現場審核資料、統籌派位、錄取注冊等程序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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