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組織關系轉人才市場 金華團員檔案和組織關系轉接攻略

本《指引》用于指導各級團組織畢業學生團員依托“智慧團建”系統規范開展團員組織關系轉接 。
一、升學:錄取學校團組織于新生入學后1個月內,在“智慧團建”系統上建立新生所屬團組織,及時將新生團員組織關系轉入 。原就讀學校團組織和團員本人可在錄取學校新生團組織創建后,登錄“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組織關系轉出 。
注意:原就讀學校團組織不得將已升學的畢業學生團員組織關系轉至團員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團組織 。
二、已落實工作單位(含自主創業):原就讀學校團組織、畢業后工作單位團組織或團員本人,通過“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團組織 。
【團組織關系轉人才市場 金華團員檔案和組織關系轉接攻略】注意:
①工作單位不具備建團條件的,可轉至團員經常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的鄉鎮、街道團組織 。
②鄉鎮、街道團組織確有接收困難的,可由縣級團委建立“流動團員團支部”承扣接收責任(下同) 。
三、參軍入伍:原就讀學校團組織或團員本人在“智慧團建”系統上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省級團委審核通過后,進入特殊單位專屬庫集中管理 。進入涉密單位工作的參照辦理 。
四、未升學或未落實就業去向:
①組織關系優先轉至經常居住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團組織,也可轉至戶籍所在的鄉鎮、街道團組織,鄉鎮、街道團組織應當通過建立網上團員社群等方式主動加強聯系服務 。
②原就讀學校可保留團員組織關系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編入“流動團員團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條件的及時轉出 。
五、出國(境) 學習生活:可由出國(境)前所屬學校團組織保留團員組織關系,編入“出國(境)學習研究團員團支部”集中管理
六、延遲畢業:
原就讀學校團組織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做好標記,建立“延遲畢業團支部”集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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