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社保可以轉回老家嗎 現在社保可以不用轉了

可以,如果在廣州離職之后,并且在老家有參與就業,購買社保,可以把廣州原來的社保關系轉移回老家 。
溫馨提示:廣州社保只能轉移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以及失業保險 。
轉移指引如下:
養老保險轉出
職工養老轉出:
省內轉出: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不再轉移業務信息的通知》(粵社保函〔2021〕66 號)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手續 。由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數據歸集工作 。參保人在省內有多個個人賬戶且存在重復繳費的情況,需參保人確認保留最終的養老保險關系,填報退款申請表后,同步刪除其他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記錄,對應的個人賬戶退返給參保人 。
跨省轉出:
1.辦理條件:
(1)辦理時屬于已停保狀態 。
(2)符合轉入地的相關轉入規定 。
2.轉出流程:
(1)在廣州市稅務部門辦理停保(若確認已停保即不需要操作本步驟);
(2)新就業地參保后持相關資料(包括廣州打印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及轉入地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審核信息確認后發《聯系函》至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省內5個工作日,跨省2個工作日);
(4)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下載《聯系函》,核對信息生成轉移《信息表》至新就業地社保機構(跨省2個工作日);
(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收到并下載《信息表》完成審核受理確認(跨省4個工作日);
(6)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指令,辦理基金劃轉手續(跨省5個工作日);
(7)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收到轉移基金后,核對轉移金額,并辦結確認(跨省2個工作日) 。
3.打印參保繳費憑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社會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護照(提供其中一種即可);
(2)如申請人男性年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滿40周歲的,還需攜帶戶口本原件 。
備注:
①2010年1月1日后外省戶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在本省首次參保的(以實際按月繳費時間為準),在新參保地建立的是臨時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繳納建立臨時賬戶前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費的,臨時賬戶性質不予改變 。參保人再次跨省流動就業,封存原臨時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賬戶 。其中,只有臨時賬戶的,由戶籍地負責歸集歸并,并在辦理轉入手續的同時進行參保信息登記,核發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②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有原件僅供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掃描存檔;
③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④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身份證件原件;單位辦理不便提供員工身份證件原件的,可填寫《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人員信息明細》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⑤上述所有材料均需電子歸檔,如為首次掃描錄入證件庫或證件庫原有證件需更新的,需核對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
4.辦理地址:
廣州市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可【點擊此處】查看 。
溫馨提示:
目前花都區該業務尚未下放至街道,需前往區中心辦理,其余區前往就近街道辦理 。
城鄉居民養老轉出:
辦理條件:
申請人在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同意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郵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至原戶籍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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