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30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
江蘇省規定,省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
拓展內容:
因高溫停止作業,扣工資?
【徐州高溫津貼必須高于33度嗎? 徐州高溫津貼必須高于33度嗎】《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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