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 徐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

江蘇省規定,省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
發放標準:300元/月【徐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 徐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
發放時間:6-9月
拓展內容:
高溫津貼是否可發可不發?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