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濱湖區老年人助餐補貼 無錫濱湖區老年人助餐補貼政策

無錫濱湖區老年人助餐補貼
一、補貼對象
(一)年滿 60 周歲的本區戶籍老人 。共分三類對象:
第一類:百歲老人、符合“三無”供養、低保救助標準的老年 人;
第二類: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上 , 1.5 倍以內的低 收入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重點空巢(獨居)老年人、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老年人;
第三類:其他老年人 。
二、老年人就餐補貼
對三類助餐對象分別給予 1 元~3 元不等的補貼 , 其中 , 第一類對象每人每餐補貼 3 元 , 第二類對象每人每餐補貼 2 元 , 第 三類對象每人每餐補貼 1 元 。各街道(鎮)應按照不低于區標準 給予相應資金補貼 。
老年人就餐補貼
1. 申請 。老年人就餐補貼以自愿申請為原則 , 本區戶籍符 合條件的老年人或家屬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出補貼申請 , 填 寫《濱湖區老年人就餐補貼申請表》 , 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2. 受理 。社區(村)在收到申請人申請表后 , 應在 10 個工 作日內對申請人經濟條件、自理能力、家庭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 ,  并將通過初審的紙質材料上報至街道(鎮)審核 , 同時在濱湖區 智慧養老綜合數據服務平臺進行受理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 退 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
3. 審核 。街道(鎮)應在 5 個工作日內對受理的材料進行 完整性和真實性審核 , 并將通過審核的紙質材料上報至區民政局 審批;對材料審核不通過的 , 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
4. 審批 。區民政局在綜合上述情況后 5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 批決定 。從審批通過的下月起享受就餐補貼;對材料審核不通過 的 , 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
5. 發放 。老年人在助餐機構就餐應辦理就餐卡 , 就餐補貼 以直接減除老年人餐費的形式進行 , 補貼標準分別按三類對象享 受 , 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 補貼費用由助餐機構先行墊付 。老年 就餐卡原則上只可由本人在辦理地的助餐機構使用 , 不得跨區域 使用、轉借和挪作他用 。區民政局每半年按濱湖區智慧養老綜合 數據服務平臺內的助餐刷卡數據結算補貼 , 撥付至各街道(鎮) 財政 , 經費由區財政承擔;各街道(鎮)應按照不低于區標準給 予相應資金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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