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大學生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寶雞大學生就業社保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 。
申辦材料
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 。
【寶雞大學生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寶雞大學生就業社保補貼】
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
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
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 。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
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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