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2020年最低工資 2023年寧波市最低工資標準

【寧波市2020年最低工資 2023年寧波市最低工資標準】2023年寧波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及調整時間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2070元兩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20元兩檔 。其中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和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2元 。
奉化區、余姚市、慈溪市、寧??h、象山縣和寧波前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
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及構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上述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
最低工資不是實發工資,是應發工資,它包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費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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