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溫州永嘉縣幼升小及小升初學校招生報名材料

永嘉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所需材料
招生學校
招生類別
與批次
所需審核材料
備注
政策照顧學生
(含公民辦)
戶口簿 , 除此之外:
第(1)種對象 , 還需提供烈士證、軍人證、警官證等證件及相關單位證明;
第(2)種對象:華人、華僑、港澳同胞及其子女 , 還需提供永嘉縣外僑辦證明 , 監護人戶口簿 , (其他親屬、朋友作為監護人的 , 需要提供大使館或公證處出具的國內監護人的合法公證證明等);臺胞及其子女還需提供實際居住證明;
第(2)(3)(4)種對象 , 經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審核公示的對象 , 由縣教育局直接把名單導入招生系統;
第(5)(6)種對象 , 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戶口簿材料均需要提供至少3頁(詳細地址頁、監護人頁、學生頁)
初中報名要出具畢業小學提供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
民辦小學
初中
戶籍生
戶口簿 。
產權生
戶口簿、父母(或本人)不動產證 。
居住生
【2023溫州永嘉縣幼升小及小升初學校招生報名材料】戶口簿、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浙江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
學籍生
(初中)
戶口簿;學籍系統導出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 。
直升生
(初中)
戶口簿;學籍系統導出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 。
公辦
小學
初中
施教區
學生
戶口簿 。
統籌生
第一批
戶口簿、不動產證 。
公辦
小學
初中
統籌生
第二批
戶口簿 , 除此之外:
父母一方為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 , 還需提供單位證明、最近一次的工資變動審批表;
父母一方為行政、事業單位非在編職工滿3年的本縣適齡兒童對象 , 父母還需提供連續繳納社保3年的證明;
父母一方在申請就讀學校施教區內同一企業工作并連續繳納社保滿3年的 , 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資證明、企業執照、連續繳納社保3年的證明;
父母一方在施教區范圍內的 , 還需提供父母的結婚證;
隨遷人員子女 , 還需提供我縣發放的《浙江省居住證》 , 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
父母一方為山區學校(公辦幼兒園)高級教師或縣學科骨干的 , 還需提供榮譽證書;
父母在施教區內購買在建商品房的 , 還需提供首付發票、住建部門證明等;
5月31日之后登記不動產的 , 還需提供不動產證;
符合《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管理辦法》就近入學對象 , 還需提供:社保證明、勞動合同、工資證明、企業執照、相關職務證明等材料;
有房無證對象滿3年的 , 還需提供購房合同、水費電費票據(含戶主信息)等原件及復印件 。
統籌生
第三批
父母在施教區內工作、經商滿1年 , 并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的本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戶口簿、單位證明、工資冊、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在我縣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的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
在我縣工作且有居住登記的隨遷人員子女 , 需提供戶口簿(戶籍地址頁、監護人頁、學生頁)、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登記憑證及復印件 。
確需就讀
對象
戶口簿 。
注:公辦學校報名 , 除施教區學生、統籌生第一批(施教區內有房產)對象外 , 其他類型對象需準備報名紙質材料到學校規定的時間段內進行現場確認 , 并完成網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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