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復審范圍

2023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復審范圍: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到期的泰安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詳見公租房小區內張貼的應當參加復審家庭名單) 。
復審受理時間:
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時間) 。
復審受理地點:
原申請住房保障時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
相關要求及法律責任:
(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2〕12號)等相關規定,申請家庭應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資料,經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期參加復審的家庭,取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限期騰退公共租賃住房;逾期不騰退的,按照市場租金收取占用期間的租金 。對拒不騰退、騙租的承租人,納入“信用泰安”失信人員名單 。【2023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家庭資格復審范圍】
(二)住房保障部門將會同民政部門通過大數據共享信息平臺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核對,如發現申報不實、隱瞞、弄虛作假提供材料欺騙等手段獲取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并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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