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一覽

試點地區
調整后,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等共21個省(區、市),上述地區均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新納入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 。
試點事項
在試點地區,將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2023年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一覽】
補領、補辦婚姻證件,涉港澳臺、華僑居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具體按《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號)要求辦理),暫不實行跨區域辦理 。
證件要求
按照試點要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本省(區、市)的,無需提供居住證,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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