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經開區人才安居房購買流程 無錫經開區人才安居房購買流程及費用

無錫經開區人才安居房購買流程
01、根據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房源情況,依據本辦法制訂專項購買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屋信息和價格等,經審議通過后,向社會發布公告 。
02、公告發布后,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由申報人向所在園區提出申請,并按相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
03、由所在園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核,相關責任部門進行初審,經開區人才辦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由經開區人才辦牽頭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符合購房基礎資格的高端人才開展聯審評分,確認購買資格和順序,結果報人才工作會議審議,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具體要求如下:
(1)由經開區人才辦牽頭組織,按照評分細則以個人提供的申報材料為基礎,對入圍人才情況進行評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購房順序;
(2)人才評分出現相同得分、相同位次的,通過抽簽等方式確定先后順序
(3)順序確定后,若具備購房資格的人才數量多于該批次人才安居房源總套數,則以房源總套數為限確定購房資格人數 。
【無錫經開區人才安居房購買流程 無錫經開區人才安居房購買流程及費用】獲得人才安居房購買資格并成功購買的人才(家庭》,不再享受優惠租賃人才公寓和購買新建商品房補貼的專項政策 。人才安居房、購房補貼政策僅可擇一申報且只可享受一次 。符合條件的人才以家庭為單位限購1套人才安居房,所購房產僅限于家庭自住房產歸屬人才名下,人才安居房不得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抵押(不含房貸)或改變使用用途,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其他相關要求應符合無錫經濟開發區高端人才宜居工程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所規定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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