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臨港人才公寓哪些情況會解除租賃協議?

江陰臨港人才公寓哪些情況會解除租賃協議?
租住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賃協議:
(一)以弄虛作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住權的 。
(二)轉租、轉借或改變住房用途的,或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居住,或在規定期限內不繳納租金的 。
(三)承租單位入住對象已由單位、個人或其他方法解決了住房的 。
(四)承租單位入住對象已辭職、辭退、自動離職或其他原因離開承租單位的 。
(五)承租單位入住對象嚴重違反人才公寓管理規定,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
(六)租賃協議到期的 。
【江陰臨港人才公寓哪些情況會解除租賃協議?】(七)其他根據租賃協議的約定應當停止租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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