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原文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及材料

海南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原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瓊公管委會〔2023〕1號)工作要求,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租賃住房支持力度,更好滿足繳存人租賃住房的實際需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租房提取,是指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用于支付房租 。本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是指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及所屬直屬管理局 。
第三條 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實際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
第四條 繳存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申請年度租金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
第五條 繳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賃住房的,根據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及家庭養育子女情況,確定提取最高限額:
(一)在???、三亞地區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最高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合計最高為3000元/月(夫妻雙方應均為繳存職工,下同);在???、三亞以外其他市縣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最高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合計最高為2400元/月 。
【2023海南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原文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及材料】
(二)在本省租賃住房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不分市縣最高提取限額為每人9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合計最高為1800元/月 。
(三)養育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人家庭,以家庭為單位,在上述最高提取限額基礎上增加300元/月 。夫妻雙方辦理的,協商指定其中一方增加最高提取限額 。
(四)約定提取金額不超過最高限額且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也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
第六條 繳存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選擇按月、按季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一類銀行卡賬戶或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賬戶 。
第七條 繳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可選擇按月或按季方式約定提??;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按月方式約定提取 。約定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一類銀行卡賬戶 。
第八條 繳存人租房提取按以下規定提供申請材料,對能夠數據共享獲取的材料要件,可免于提供紙質材料:
(一)繳存人有效身份證件,配偶提取的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
(二)繳存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租賃合同未及時續簽的,還需提供申請年度的租金繳納證明材料 。
(三)繳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證》或租賃登記備案表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無法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的實行承諾辦理 。
(四)養育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人家庭,申請增加提取限額的,還應提供《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書等子女關系證明材料之一 。
(五)繳存人因單位派駐或分設機構等原因在非繳存市縣租房的,還應提供繳存單位出具的異地工作證明材料 。
第九條 繳存人通過“海易辦”APP、海南省政務服務網、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以及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等線上、線下渠道填報《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申請表》(附件,線上渠道為在線表單),并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后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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