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2021各類高中招生政策 2023年紹興高中招生入學工作通知

紹興市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思想認識
辦好普通高中不僅是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力打造新時代共同富裕地、勇闖中國式現代化市域實踐新路子的重要任務 。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規矩意識,著眼于激發高中教育內生動力,把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任務和清廉學校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抓實抓好 。
二、統籌編制區域招生計劃
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本區域學齡人口變化監測,綜合考慮本地初中畢業生數量、未來一段時間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標、教育資源供給等因素,合理確定普職招生比例,科學編制招生計劃,準確核定每一所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和班級數 。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在45人及以內 。對超出學校設計規模招生的大規模高中學校要從嚴控制計劃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市區(指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下同)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審核并公布 。
三、堅持普通高中屬地招生
招生工作要有利于推進普通高中分類辦學特色多樣發展,有利于不斷優化我市縣縣都有優質普通高中的優質均衡辦學生態 。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屬地招生,并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市區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繼續按相關規定實施市區打通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原則上在市區范圍招生 。
四、合理統籌高中招生資源
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區、縣(市)可向市教育局申請統籌調配 。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可經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請市內跨區、縣(市)統籌招生計劃(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交申請,具體時間為發文后的7個工作日內),經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直接協商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申請市內跨區、縣(市)招生后生源仍不足的,可根據省教育廳的規定申請安排省內跨設區市招生計劃,并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組織實施 。對本地生源充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安排跨區域統籌計劃 。
五、嚴格規范招生門類和錄取
全市普通高中統一安排“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統招生”三類招生,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組織安排三類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除經市教育局認定的體教融合重點特色項目可在設區市范圍招生(報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實施)外,其他招生類別(不含市區打通招生)均在屬地招生 。進一步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學校招生全部計劃的60%,對名額分配招生對象資格應有在同所初中學校連續就讀等要求,具體辦法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一律結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在考試結束后進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招收“對口生”“直升生”等 。所有招生報名和錄取結果一律基于“紹興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操作和公布 。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律納入“紹興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禁止任何形式的線下招生、未經統籌的跨區域招生,若有剩余計劃招生按《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和中職學校統招后剩余計劃雙向選擇招生操作指南》執行 。凡已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余下任何高中學校的錄取,禁止任何形式的重復錄取 。不在“紹興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有錄取名單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高中學籍 。招生錄取工作于8月15日前全部完成,錄取名單由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后上報省教育廳統一注冊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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