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可以領汕頭高溫津貼嗎 試用期有沒有高溫津貼

問:還在試用期可以領嗎?答: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只要是符合《辦法》規定的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都應當享有高溫津貼,試用期也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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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企業工會或者所在地總工會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 。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有關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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