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中堂鎮秋季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中堂鎮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 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沒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
3.義務教育學校不實行留級制度 。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向所在鎮教育部門提出申請 , 教育部門審核同意后延緩一年入學 。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
1.學區生:
(1)招生對象
A類:戶籍在中堂鎮各村、社區(不含立新西街43號)的適齡兒童少年 。
B類:戶籍地址為中堂鎮內商品房住宅小區的適齡兒童少年 。
(2)錄取辦法
按戶口簿地址所在學區對應學校安排學位;當報名人數超過規劃學位數時 , 由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 。
(3)學區劃分 。

2023東莞中堂鎮秋季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文章插圖
2.統籌生
(1)招生對象
A類:中心社區集體戶(戶籍地址為立新西街43號)的適齡兒童少年;
B類:積分制入學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3〕26號)《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方案》(東府〔2023〕27號)執行;
C類:符合市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 主要類別有: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東府辦〔2019〕45號)規定;
②父或母一方符合《東莞市優才卡管理暫行辦法》(東府〔2020〕81號)規定 , 并在東莞市工作或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自有房產;
③父或母一方獲得“東莞市榮譽市民”稱號(東府〔2021〕7號) , 并在東莞市工作或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自有房產;
④符合臺灣人士子女入學和華人華僑子女入學政策的臺灣人士子女和華人華僑子女;
⑤父或母一方在適齡子女申請入學前5年內(截止時間為申請入學當年的8月31日)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個人榮譽稱號;
⑥父或母一方符合有關規定和條件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 符合有關規定和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殘疾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等;
⑦其他類別 。
D類:符合鎮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 主要類別有: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中堂鎮文明積分相關規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②鎮行政企事業單位人才子女 。父或母一方符合《中堂鎮重大項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修訂稿)》及其他規定;
③其他類別 。
(2)錄取辦法
A/C/D類學生 , 結合居住地和工作地 , 視當年學位情況 , 由中堂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
B類學生(積分入學) , 根據教育管理中心公布的公辦學位數 , 按家長方積分分數從高到低 , 錄滿為止 。
(二)民辦學校
1.招生類別: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2.招生條件
(1)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2)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 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按規定申請民辦學校 。其中:
監護人是東莞市戶籍的 , 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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