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印發 2023年紹興諸暨市人才公寓租賃管理辦法

2023年紹興諸暨市人才公寓租賃管理辦法(2023年3月16日印發)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創新強市首位戰略,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服務人才創新創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人才辦)負責人才公寓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市人社局負責人才公寓申請受理、資格審查和《諸暨市人才公寓準租證》的發放工作;市財政局負責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資金撥付、使用和監督;市建設局、市開發委等人才公寓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負責人才公寓的房源籌集、配租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人才公寓租賃管理等工作 。
第三條 人才公寓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物業管理,并接受當地社區管理 。
第二章 租賃申請
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提交租賃申請:
1.落戶我市的諸暨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E類及以上人才 。
2.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或注冊成立市場主體自主創業,并在我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 。
3.引進到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在編“雙一流”全日制或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位的本科畢業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 。
4.經市委人才辦批準的其他人才 。
上述申請對象要求本人名下在諸暨無房產(指住宅類房屋、可用于居住的商業商務類建筑、農村自建房登記信息,下同)且未享受過購房補貼,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其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名下在諸暨無房產 。在企業工作的包括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人員 。
屬于上述第1條的紹興市級高級人才(E類)和第2、3條的人員應在引進至諸暨之日(引進時間以畢業后首次在諸暨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時間為準)起五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
第五條 人才公寓租金基準價為同區域公租房基準價,前四年分別按基準價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全額收取 。落戶我市的紹興市級以上領軍人才(D類及以上)免除租金,免租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承租人按一個月租金標準繳納押金,押金在辦理入住時繳納,退租時返還(不計息) 。承租人自行承擔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氣等有關費用 。
第六條 申請人在浙里辦“紹興人才碼”在線平臺提交申請,依據人才公寓房源剩余情況和排隊情況,自主選擇入住人才公寓園區和幢號,完善信息和承諾后提交申請,簽訂租賃合同;系統通過自動比對完成審批(審批不通過,申請人如有異議可以提交材料申訴);通過后產生入住房間號,告知申請人辦結結果,申請人5個工作日內到管理單位辦理入住手續(提供常住人員<僅限于申請人的直系親屬>戶口簿復印件、結婚證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逾期視為放棄 。
第七條 申請人無法在線申請的,向人社局提交下列材料:
【3月16日印發 2023年紹興諸暨市人才公寓租賃管理辦法】1.紹興市級以上領軍人才(D類及以上)需提交材料:《諸暨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人才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入選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諸暨房產查詢情況證明;創業人才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創新人才提供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及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
2.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需提交材料:《諸暨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引進人才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或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提供單位在編身份證明,編外人員提供聘用合同復印件);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諸暨房產查詢情況證明;諸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工作單位營業執照(機關行政單位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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