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無錫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無錫幼兒園招生2020

2023年無錫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一、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地方負責、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則,以公辦園和提供普惠服務的非營利性民辦園為主,多渠道接納,做到規范招生、規范收費、規范管理,確保適齡幼兒的入園率,充分滿足群眾需求,提高群眾對學前教育的滿意度 。
入園對象和條件
1.幼兒入園年齡:
小班三周歲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四周歲 (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五周歲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各幼兒園不得 招收年齡不足的幼兒入園 。
2.幼兒入園條件:
(1)具有市區戶籍的幼兒 ,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幼兒出生證、兒童保健手冊 等進行報名 。報名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適齡兒童應具有服務區正式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原則上應與監護人相同,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 。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情況入園辦理:
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服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服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服務區常住的;
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服務區常住的;
父母雙方均為非服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為服務區單立戶籍,或投靠親屬在服務區常住的;
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
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家庭戶籍、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幼兒園就讀 。
(2)父母持有江蘇省居住證的幼兒 ,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戶口簿、江蘇省居住證、就業證明、幼兒出生證、兒 童保健手冊 等,向所在地幼兒園申請入園,由各地和相關幼兒園視情安排 。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1、公民辦幼兒園小班幼兒的報名錄取工作通過市區陽光招生平臺 http://ywjy.wxeic.cn 進行,家長可通過電腦、手機或平板進行操作 。
(1)6月3日-7日 ,所有適齡兒童家長在招生平臺注冊賬號并完善、驗證信息 。公民辦幼兒園同時接受適齡兒童報名,每人可填報1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根據家長意愿自主填報 。
(2)6月8日-6月16日 ,各幼兒園接受報名并進行材料驗證,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可同步驗證 。
(3)6月16日起 ,各幼兒園錄取 。
2、報名幼兒園托班、中大班插班轉園的幼兒不作為此次統一入園信息登記范疇 。
四、入園相關政策
1、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園 ,按《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精神辦理 。
【2023年無錫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無錫幼兒園招生2020】2、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園 ,按《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辦理 。
3、市區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園 ,圍繞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人才近悅遠來,按照《“太湖人才計劃”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實施辦法》(錫人才辦〔2019〕9號)和《關于保障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若干舉措》(錫人才辦〔2020〕7號)等精神辦理 。
4、現役軍人子女入園 ,按《無錫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錫教基發〔2022〕3號)精神辦理 。
5、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園 ,按《關于城市重點工程拆遷中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有關問題的通知》(錫教學〔2006〕215號)精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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