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市積分入學2021 2023年肇慶四會市積分入學政策

四會市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辦法(2022年修訂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隨遷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推動我市社會和諧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本)、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6〕107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肇慶市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肇府辦〔2020〕7號)、《肇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19〕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四會市適齡隨遷子女是指外省、外市、外縣(區)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流入四會市轄區內各鎮(街道)(以下簡稱“流入居住地”)共同居住的適齡少年兒童,以及四會市戶籍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流入本市各鎮(街道)非學區戶籍居住地的適齡少年兒童 。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適齡隨遷子女入讀四會市除四會市四會中學外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即一年級和七年級,四會市四會中學七年級招生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
第二章入學條件
第四條適齡隨遷子女符合我市流入居住地公辦學校入學條件包括戶籍條件、居住條件和職業條件等 。凡在我市流入地連續居住半年(報名當月往回推算)或以上并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我市依法辦理居住登記、有合法穩定職業、有穩定住所的人員,其隨遷子女到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至14周歲(東城街道、城中街道、貞山街道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以市教育局當年公布的入學年齡為準),可以通過積分方式,申請入讀其監護人流入地所屬學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
第五條申請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在我市流入地就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入學的監護人,報名申請時需如實提交相關積分指標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原件核對無誤后退回監護人,復印件需監護人簽名 。
第三章管理機制
第六條市教育局成立適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管理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學工作,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學校成立工作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委統戰部、市人民武裝部,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保局、市社保局、市工商聯、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廣東電網四會供電局、市肇水水務有限公司和各村委(居委)等相關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審核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學的相關證件或出具證明材料 。
第七條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學工作采取統一管理、統籌兼顧、分校受理的模式,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統籌做好相關工作 。
第四章可供學位
第八條我市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可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人數是根據該校辦學規模,按廣東省標準化學校標準班額計算可招收學生總人數減去該校學區內本地戶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人數及本辦法第二十條政策性照顧人員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名額的差額 。
第五章計分辦法
第九條適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計算,指標分值分為基本指標、加分指標兩大項,共八小項,分別為“戶籍條件”“居住條件”“職業條件”“社保條件”“專業技術”“榮譽表彰”“社會服務”和“延續性教育條件”,總分值為100分 。具體分值指標見《四會市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指標及分值》(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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