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內離婚全省通辦嗎現在 湖北省內離婚全省通辦嗎?

湖北省內離婚全省通辦嗎?
自2023年3月1日起 , 在全省實行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 。湖北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適用于我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補領結婚證和補領離婚證 。即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內的居民 , 可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

(一)政策調整:湖北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適用于我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補領結婚證和補領離婚證 , 即我省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湖北省內離婚全省通辦嗎現在 湖北省內離婚全省通辦嗎?】(二)所需材料: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省內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和補領婚姻登記證的 , 且省內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不同市(州)的 , 當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外 , 還應當提交當事人省內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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