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 居住證 紹興居住證功能被停了怎么辦

紹興居住證簽注續簽辦理解答如下:
回答:按照規定,浙江省居住證有效期是一年,每年簽注一次,需要在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簽注的,證件功能中止 。如果發現自己居住證不能用,很有可能是沒有按時續期,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續簽即可恢復證件功能 。
辦理要求:
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浙江省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一次 。
《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
辦理方式: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現場自助機申請
辦理材料:
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單位住宿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機關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
3.符合簽注條件的,予以辦理 。
收費標準:不收費
【紹興 居住證 紹興居住證功能被停了怎么辦】辦理期限: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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