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東莞的失業保險金一個月有多少

【東莞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東莞的失業保險金一個月有多少】東莞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東莞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
按月領取待遇標準
失業保險金: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一次性生活補助:2014年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求職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注: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從次月開始,不再發放求職補貼 。②如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并符合按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情況下,求職補貼可領月數重新計算 。)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一次性領取待遇標準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實際繳費年限(即未核待遇繳費月數/12,直接取整數,≦24個月)*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數*60%*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 。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不滿24個月的保底限高:1≦實際繳費年限≦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 。
按上述計算辦法少于實際繳費年限*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0.4,可補足相應差額 。
一次性生活補助:2014年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
領取期限:
領取月數=本次可領月數+上次應領未領月數≤24個月 。
累計繳費年限1至4年的部分: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
累計繳費年限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
上次應領未領月數:上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期限 。
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滿后重新就業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再次失業后符合申領條件的,還可以繼續申請失業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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