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個稅匯算不超過多少不用補繳稅款?

鄭州個稅匯算不超過多少不用補繳稅款?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
如果您符合上述規定,在完成申報后會進入免于年度匯算的頁面 。如果您對相關情況確認無誤,您可以點擊右下角的享受免申報按鈕,無需補繳稅款 。
【鄭州個稅匯算不超過多少不用補繳稅款?】
未按規定補稅,會有什么后果?
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
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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