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才補貼是一次性發放的嗎? 太原人才補貼發放相關問題的說明

關于對太原市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來并工作補助(貼)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發放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高校畢業生來并工作補助(貼)相關問題
1.規定時間內第一份工作不符合條件,之后的工作符合條件,是否可以申請高校畢業生來并工作補助(貼)?
答:若申請人除第一份工作后的工作也滿足在規定時間內,其他條件均符合的情況下,可以從滿足條件的工作開始申領 。
2.高校畢業生畢業后來并工作除戶口外其他條件全部符合,超過擇業期落戶是否可以申請?
答:第一次來并工作開始只有一份工作,且截至目前仍在職在崗的,從繳納社保當月開始算起,五年內可以申請,從落戶當年的一月份開始申請 。(如:從2018年1月來并工作繳納社保,除戶口外其他條件全部符合,則最晚需在2022年內落戶至太原,即可申領人才補貼 。若2022年落戶,則可以從2022年1月份開始申請補助 。)
因工作流動性原因,導致多份工作的,除滿足其它條件外,若工作期滿三年即合同和社保一致的情況下,社保累計繳納滿36個月,且從來并工作繳納社保起6個月內落戶或戶口一直在并的,可按累計工作期滿三年申領 。
3.生活補助已開始申領,更換工作后簽訂的合同是一年期的,其他條件都符合,能不能繼續申領?
答:除符合其他條件外,勞動合同和社保一致的情況下,生活補助累計申領滿36個月后不受勞動合同期限限制 。
4.高校發布的一流學科建設范疇或者一流學科建設群內的學科是否屬于一流學科?
答:不屬于,一流學科以教育部官方發布的學科建設名單為準 。從專業庫中無法辨別是否屬于“雙一流”的學科,需按新學科證明模板開具相關證明 。(附新學科證明模板)
5.科研院所名單如何確定?
答:未列入科研院所名單的單位采取“誰申請,誰舉證”的原則,申報時需提供科技部門對科研院所認定的相關文件和依據 。
6.高校畢業生畢業當月繳納社保算不算上學期間繳納社保?(如:申請人7月1日畢業,7月繳納社保)
答:畢業當月繳納社保屬于上學期間繳納社保 。
按照政策解釋的上學期間繳納社保六個月(含)內的,可納入高校畢業生來并工作補助(貼)范圍內 。
(如:若申請人2023年7月1日畢業,且從2023年2月工作繳納社保,則計算為上學期間繳納6個月的社保,根據政策解釋可納入高校畢業生來并工作補助(貼)申報范圍 。)
(如:若申請人2023年7月1日畢業,且從2023年1月工作繳納社保,則計算為上學期間繳納7個月的社保,根據政策解釋不符合高校畢業生來并工作補助(貼)申報條件 。)
二、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相關問題
1.2022年及以后的能力素質提升申領時間中的兩年如何計算?
答:在滿足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取得學歷或職業資格證書的當月即可申領第一年的補助,從第二個月(含)開始計算滿12個月后,可申領第二年的補助 。若申請人想一次性申領2個年度的補助,則需要在取得學歷或職業資格證書后工作期滿24個月方可申領 。
如:2022年7月申請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則2022年7月即可申領第一年度的補助,從2022年8月算起,滿12個月后,即2023年7月可以申領第二年度的補助 。若一次性申領2個年度的補助,則需在2024年7月之后才可一次性申請 。
(技能提升補助同上)
2.技能提升補助是否可以直接領取一級(高級技師)的補助?
答:可以,若先考取二級(技師)證書,則可以申領技師提升補助,再考取一級(高級技師)證書,則還可以再領取高級技師提升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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