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武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規定

2023武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規定
在《武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武漢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了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年齡、個人賬戶、享受待遇時間等 。

2023武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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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年齡要求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原則上男性應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性應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 。
【2023武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規定】二、參保繳費
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自行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 。
靈活就業人員按月以全省統一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的6%,自行繳納職工醫保費 。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同步繳納職工大額醫療保險費,由本人自行繳納 。
三、享受待遇時間
首次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后,從第七個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
四、繳費中斷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納職工醫保費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以內的,在補足中斷繳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補付其中斷繳費期間的職工醫保待遇;
(二)連續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或者一個年度內累計中斷繳費四個月以上重新繳費的,視為首次參保 。
(三)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后,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而中斷職工醫保的,自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停止繳納其職工醫保費起三個月(含辦理當月)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按規定補足中斷繳費期間職工醫保費的,補付其中斷繳費期間的醫保待遇;四至六個月以內參保的,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超過六個月參保的,按規定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后,從第七個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
五、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不建立個人賬戶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為參加職工醫保的職工、退休人員建立個人賬戶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不建立個人賬戶 。
六、退休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性累計繳費年限滿3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女性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個人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應當繼續繳納職工大額醫療保險費 。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不符合本條規定的,單位職工應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或繼續按月繳納至規定繳費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的計算和補足辦法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用于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的費用不劃撥個人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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