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慶鼎湖區幼升小招生招生政策 肇慶鼎湖新區小學( 二 )


(五)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須攜帶相關資料自行到各民辦學校報名 。
特別提示:沒有身份證號碼(未入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須到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領取報名號 。
現場提交資料
(一)提交時間及地點
1.戶籍生:5月28日至29日提交資料到擬報讀學校 。
2.政策照顧生:5月22日至26日提交資料到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
3.積分生:6月18日至19日提交資料到第一志愿擬報讀學校 。
(二)需提交的報名資料
1.戶籍生:報名表(附件3或附件4)、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等復印件,并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審驗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若《居民戶口簿》無法體現親子關系的還需提交出生證明復印件 。
2.政策照顧生:相應佐證材料(詳見《暫行辦法》或對應教育優待政策)的復印件,并提供以上佐證資料的原件審驗 。
3.積分生:積分入學申請表(附件7)和《暫行辦法》規定的資料的復印件,并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審驗 。資料清單詳見《鼎湖區2023年秋季積分入學資料清單》(附件6)或自行查閱《暫行辦法》 。
特別說明:提交的各項資料審驗一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所有資料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逾期提交的資料視為招生報名無效資料 。
【2023年肇慶鼎湖區幼升小招生招生政策 肇慶鼎湖新區小學】
錄取辦法和批次
(一)錄取批次及時間
第一批:6月9日,錄取戶籍生和政策照顧生 。
第二批:6月29日,錄取積分生 。
家長可以在對應批次錄取結束后一周內,自行登錄“鼎湖區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網址:http://dhbm.sincci.net)查詢錄取結果 。
(二)錄取辦法
按批次依次錄取,額滿即止 。適齡兒童少年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未按時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視為自動放棄,不保留學位),經學校和教育局二級審核確認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均采用電腦錄取 。
1.戶籍生:當實際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按照入戶時間先后順序錄取 。未被錄取的,區教育局統一就近安排到同一片區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
2.積分生:首先遵循志愿優先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完申請人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內的公辦學校;未被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公辦學校錄取的,申請人跨鎮(街道)報讀的學校統一按照積分優先原則,從高到低錄取 。若出現多人并列入學積分線但學位不足的情況,采用抽簽辦法確定入學名單 。未被錄取但選擇服從調配的,區教育局將視情況調配到其他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未被錄取且選擇不服從調配的,可自行到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第二批積分入學 。
(三)第二批積分入學報名及錄取
區教育局根據學位實際情況,于7月3日公布第二批積分入學學校及學位數 。第一批積分入學未被錄取且選擇不服從調配的,申請人可于7月4日至7日自行選擇一所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第二批積分入學,填寫《鼎湖區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申請表》(附件8),并提交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擬報讀學校,對于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區教育局根據可以安排入學人數和報名人數劃定第二批入學積分線,按積分從高到低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申請第二批入學但積分達不到公辦學校入學積分線或雖達到錄取積分線但學位不足且抽簽沒抽中的適齡兒童少年,選擇服從調配的由區教育局調配到區內其他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如果公辦學校沒有學位剩余或選擇不服從調配的,原則上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學校就讀或自行選擇到民辦學校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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