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全文( 三 )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黑土地保護總體規劃 , 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 , 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黑土地進行重點整治 , 對因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黑土地進行恢復利用 , 對村屯周圍及閑散土地、通道進行造林綠化等保護性利用 。
第三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表土剝離標準、技術規范和具體管理辦法 。
建設項目占用黑土地的 , 應當按照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表土剝離 。 剝離的表土用于新開墾耕地和劣質耕地改良、高標準農田建設、被污染耕地的治理、土地復墾等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財政投入 , 提高表土剝離補貼標準 , 建立完善表土剝離、存儲、交易、利用等管理機制 。 表土剝離的收益應當用于黑土地保護 。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 , 更新改造現有防護林 , 完善農田林網體系建設 。
第三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墾、蠶食林地和草地 , 對已經開墾、蠶食的林地和草地應當限期恢復 。
東部地區對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等防護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采伐 。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侵蝕溝的溝坡和溝岸、河流的兩岸以及湖泊和水庫的周邊營造植物保護帶 。
嚴禁在植物保護帶內從事開墾、開發和放牧活動 。
第三十四條 西部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黑土地的生態環境保護 , 采取農藝措施、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等方式 , 加強鹽堿土和風沙土綜合治理 。
西部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防沙治沙規劃 , 營造防風固沙林 , 加強防沙治沙監督管理 。
西部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從財政收入中列支專項資金用于鹽堿土和風沙土治理、防沙治沙 。
第三十五條 西部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利用過境雨洪和灌區退水等水資源向重要湖泡、濕地供水 , 保障濕地生態安全 , 提高區域水生態保護能力 , 并將相關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草畜平衡制度 , 對草原載畜量進行定期核定 , 實行動態管理 , 采取多樣化飼養方式 , 防止草原超載過牧 。
草原經營者應當采取人工種草、草地圍欄等多種措施 , 加強草原保護與建設 。
第三十七條 西部地區在嚴重退化和生態脆弱的區域實行草原禁牧和休牧制度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設施 , 需要使用草原的 , 應當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門批準 。 修筑其他工程 , 應當將草原轉為非畜牧業生產用地的 , 必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
在草原上種植牧草或者飼料作物的 , 應當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門批準 。 已經批準種植牧草或者飼料作物的種植方案 , 不得擅自改種糧食作物、經濟作物或者林木 。
第三十八條 禁止盜挖黑土 。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計劃 , 設置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回收點 , 完善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 , 對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實施集中無害化處理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 采取有效措施 , 加大資金投入 , 扶持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 , 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抗生素等化學藥品 , 防止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土壤環境 。 從事畜禽、水產規模養殖和農產品加工的單位和個人 , 應當對糞便、廢水和其他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達標排放或者綜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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