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新政貸款 2023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
購買本市自住住房 , 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至少 6 個月(成都公積金中心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的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至少12個月) , 同時滿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已按規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穩定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個人信用良好等條件時 , 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
二、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是如何規定的?
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額后剩余的房屋價款、還貸收入比、信用狀況等規定 , 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后 , 取最低值確定:
(一)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繳存人家庭 , 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
符合貸款條件的單繳存人家庭 , 購買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
(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 繳存人的貸款額度 = ∑(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對應的存儲月份數 × 存貸系數)
(1)“每月繳存的公積金” , 繳存人未提取過公積金的 , 按其每月實際繳存的公積金金額取值 。提取過的 , 則按繳存資金后進先出原則 , 從其提取時點往前逐筆抵扣 , 按照當月抵扣后的金額取值 , 直至扣完對應提取金額 , 扣除資金部分不再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
(2)“對應的存儲月份數” , 繳存職工以最近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入賬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為 1(靈活就業繳存人申請貸款當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為 1) , 自 1 開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分別是 2、3、4…… , 不設上限 。
(3)“存貸系數”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并公布 , 目前存貸系數為 0.9 。
2. 將每筆貸款所有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相加后 , 即可得出該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 。
3. 本人的貸款額度試算結果 , 可通過成都公積金 APP等渠道查詢 , 或咨詢成都公積金中心、貸款銀行 。
4. 繳存職工因變更公積金繳存中心、辦理了轉移接續的 , 對應轉移資金可根據原繳存中心出具的或通過互聯互通渠道查詢到的繳存提取明細 , 按原繳存提取實際入賬時間計算貸款額度 。
(三)首付款金額的規定
1. 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 ,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 ,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2.存在嚴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記錄的 , 將視具體情況相應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貸 。
3. 首付款金額加上貸款金額應等于住房交易價格 。
三、如何認定是首套房政策還是第二套房政策?
(一)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套數認定 , 以成都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套數、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住房貸款記錄等為依據 。
(二)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 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 , 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 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 或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的 , 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 , 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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