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以黃金理財為名的非法集資騙局!警惕..【投100萬元年賺12萬元?】

投100萬元年賺12萬元,號稱國外有礦山,穩賺不賠……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終審宣判一起涉及3824名投資者、涉案額逾36億元的黃金理財特大非法集資案 。
“新華視點”采訪人員調查發現,這個集資騙局披著“發展經濟”的外衣,打著響應國家政策等旗號,讓不少投資人中了招 。
號稱投100萬元一年掙12萬元,黃金理財非法集資逾36億元
2014年8月,劉某聽說在沈陽華玉黃金貿易有限公司參加黃金理財,月月有利息,投100萬元一年可掙12萬元 。受此誘惑,劉某四處籌錢借來20萬元投資 。然而對方承諾的“每月返還2分利”只兌現了半年左右,2015年1月初返利中斷,劉某血本無歸 。
2015年1月20日,數百名投資者來到華玉公司討說法,發現人去樓空,“華玉黃金”案浮出水面 。
據了解,沈陽華玉黃金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冊地設在沈陽市沈河區 。登記經營范圍為黃金制品、珠寶首飾銷售及收購、商務信息咨詢等 。李淑敏為公司股東、行政經理,劉旭為財務總監助理 。
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在不具有金融機構資質的情況下,公司以購買黃金為名,以每月1.5%至3.5%的高利息為誘餌,虛構將資金投資于礦山、股權、公司要上市等事實公開招攬集資 。
經確認,華玉公司累計詐騙3824名投資人共計36億余元,案發前返還27億余元 ??鄢阎Ц兜睦⒓笆芎θ怂钟械狞S金價值,該公司實際騙取被害人5.3億余元 。
【揭秘以黃金理財為名的非法集資騙局!警惕..【投100萬元年賺12萬元?】】法院認為,被告單位華玉公司及被告人李淑敏、劉旭的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經紀人馮碩等19人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馮碩供述,經紀人的工作是拉客戶買黃金,有顧客來公司就細致講解如何買黃金獲利 。“大約有60個人來找我投資,每人平均投20萬元左右,一共得到提成款20萬元 。”
揭非法集資營銷術:三招成功“洗腦”
據了解,“華玉黃金”有兩種理財模式 。一種是投資人買走黃金,公司返利給投資人 。例如,以高于市價的價格購買黃金,投資人自己拿走,公司再“原價回購”并如期返利給投資人,利息約2% 。還有一種返利更高的模式“黃金托管”,投資者手里沒有黃金,公司托管,利息再加1.5個百分點 。
華玉公司主要利用三招營銷模式對投資者進行“洗腦” 。
第一招,豪華裝修、做大排場營造“實力” 。華玉公司選址在沈陽最繁華的中街商圈,周圍銀行、證券公司、黃金交易市場比比皆是 。為了彰顯實力,公司在裝修方面下了功夫,總共三層樓,裝修豪華,水晶燈、真皮沙發、實木家具顯得十分氣派 。
2014年12月,華玉公司在一家大酒店辦了一個聚會,請了不少大額投資者 。“我其實不算大額投資者,我看到有投資1000萬元的,只是我做得比較早 。”一名張姓投資者告訴采訪人員,當天現場簽訂單的不少,很多投資者看到那場聚會的排場后,都追加了投資 。
案發后,很多投資者不敢相信“華玉黃金”崩盤的消息,“裝修這么豪華、這么正規的公司,怎么說黃就能黃呢?”
第二招,只說回報不提風險,甚至宣稱響應國家發展政策 。只要走進華玉公司的大門,投資者很容易被高息誘惑 。而且,公司還打著“響應各項發展政策”“發展經濟”“順應理財新趨勢”等旗號,給投資人一種值得信賴的假象 。
一名涉案經紀人透露,老板培訓員工時再三叮囑,要不停灌輸“高回報”這個概念,如果有客戶問及風險,或者輕描淡寫,或者信誓旦旦 。幾個回合下來,多數投資人就會被“洗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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