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 襄陽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

襄陽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
對于需騰退人才公寓的,視情況給予一定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的房租按照租賃期內租金標準執行 。其中:
(一)租賃合同到期不再續租或續租期滿、未找到住房的,給予1個月過渡期;
(二)已在市區購買自有住房的,將實際交房日期認定為購買日期 。購買精裝修房的,給予3個月過渡期,購買毛坯房的,給予6個月過渡期;
(三)因工作變動調離(包括調動、辭職、辭退、離職等)市區、未找到住房的,給予2個月過渡期 。
人才公寓實行動態復核,由市委組織部或委托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不定期對租住人才工作變動情況進行核查,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定期對租住人才購買自有住房情況進行核查 。對不再符合租住條件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市委組織部備案后取消其承租資格 。租住人才的工作單位、購買自有住房情況等發生變動,應主動向人才公寓物業管理單位報告 。對于不如實、不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不再符合租住人才公寓條件的,應予以清退 。
【關于人才公寓】
【襄陽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 襄陽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人才公寓通過集中新建、購買商品住房、配建以及改建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通過集中新建方式籌集的,人才公寓建設項目參照保障性住房政策,享受國家規定的土地規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稅收等優惠政策,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實行減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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