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的故事

【吃人肉的故事】罪 , 還是罰?吃人肉的故事 , 有的原因是經濟的(像賣人肉的孫二娘)、有的是饑餓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頭祭死人) 。吃人肉的原因 , 各不相同 , 惟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動物的肉 , 還要吃人的肉;不但動物吃人 , 人也吃人 。——李敖《獨白下的傳統·吃人》
野史中多處記載了吃人的故事 。
以人肉充軍糧似乎尚可稱之為理直氣壯 , 而有著吃別人肉的權利的人在吃過人肉之后觸動靈機 , 為人肉想出的種種別稱 , 實在是煞費苦心 。
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 , 金兵南侵 , 戰亂四起 , 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 , 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 , 曬成肉干 , 以供食用 。
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 , 兵敗后乘船渡海到臨安 , 隊伍進城后還在吃攜帶的人肉干 。他們把這人肉干叫做“兩腳羊” , 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 , 需要多加把火) , 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 , 超過羊肉) , 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 , 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 。
如此貼切的別稱 , 在那些只有人肉可吃的長官大腦中想出來 , 實在是艱苦條件下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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