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申請流程 2021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條件

2023廣州海珠區積分制入學申請流程:
(一)確認積分:申請人為其隨遷子女申請海珠區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前,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積分制入學”項目的積分 。
(二)網上申請積分制入學:申請人于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12日15:00,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并確認提交申請 。逾期未上網申請和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
(三)材料審核:通過網上預審的申請人須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辦公時間到預約的街道積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關材料原件進行資料審核,核對無誤后在《2023年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表》簽名確認 。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視為放棄申請 。
(四)資料復審及公示: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申請人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條件進行復審,并將復審意見提交海珠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海珠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匯總復審結果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自然日 。公示后,海珠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按照從高到低的積分順序將名單移交海珠區教育局 。海珠區教育局公布2023年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招生計劃學位數量,并確定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 。
(五)填報志愿:申請人須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5日15:00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為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填報志愿 。未填滿志愿、未確認或逾期未上網填報志愿的均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
(六)安排學位:海珠區教育局以“積分優先、結合志愿、統籌安排”為原則設定程序進行電腦派位 。當申請人積分計算結果相同時,按《指標體系及分值表》指標名稱正序依次比較得分高低進行錄取 。如按上述規則,申請人隨遷子女未被志愿學校錄取,在申請人同意統籌安排學位的前提下,系統將自動安排未滿招生計劃的學校學位;如申請人不同意統籌安排學位,將不被錄取
(七)學位確認:在電腦派位結束后,申請人須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并確認錄取結果,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視為自愿放棄積分制入學學位 。申請人網上確認錄取結果后,本區公辦學校不再接受該隨遷子女的入學申請 。
(八)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須按《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日程表》(附件2)規定時間,攜帶所需入學資料到錄取學校報到 。逾期未按要求報到視為自愿放棄學位,本區公辦學校不再接受該隨遷子女的入學申請 。
(九)不參加積分申請、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或因條件限制未達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可按當年招生政策為其隨遷子女報讀合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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