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工作流程

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跨省戶口遷移時,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選擇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 。對自愿選擇跨省網上遷移服務的申請人,應當填寫告知單 。
(二)準予遷入
經遷入地公安機關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遷入、并自愿選擇跨省市戶口網上遷移的申請人,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
(三)遷出注銷
遷出地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后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出注銷手續,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
(四)辦理遷入
【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工作流程】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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