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面調查中小學欺凌/校園暴力事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 )


——切實加強教育引導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修訂的法律 , 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 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有必要將預防和控制學生欺凌的專項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長和教師的在職培訓 , 以提高預防和控制學生欺凌的意識和能力 。要進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 , 密切家校溝通 , 引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 , 依法落實監護責任 。要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網絡 , 自覺抵制不良網絡信息、影視節目、網絡游戲等的侵蝕性影響 。
——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學生欺凌發生地要認真反思 , 深入總結經驗教訓 , 全面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其他地區應該向他們學習 , 警鐘就會敲響 , 防止他們發生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責任機制 , 制定學生欺凌防控責任清單 , 明確省、市、縣各級各部門的責任 , 壓縮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的責任 。進一步強化防范機制 , 制定學?;蚰甓?班級)層面的反欺凌公約 , 建立師生聯系、學生互助和緊急救助制度 , 積極探索在班級設置學生安全官 , 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 。進一步完善評價機制 , 將學生欺凌防控納入教育質量、教育行政、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相關崗位教職工工作評價 , 這將是評價的前提條件 。進一步完善問責機制 , 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 進行舉報訪談 , 并向社會公開舉報惡性欺凌事件的處理情況 。對失職者 , 嚴肅追究責任 。

教育部:全面調查中小學欺凌/校園暴力事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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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面調查中小學欺凌/校園暴力事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此外 , 該計劃提出了四項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 , 周密安排 。各地要把預防和控制學生欺凌作為建設優質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 , 作為學生成長成才的底線要求 , 作為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任務 , 高度重視 , 加強組織領導 , 細化工作計劃 , 明確工作要求 , 壓縮工作職責 , 確保治理行動的有效性 。——部門聯動 , 加強合作 。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 , 各地要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部門、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協調 , 完善部門間的聯動機制 , 明確任務分工 , 強化工作職責 , 完善防控措施 , 積極構建綜合防控體系 , 有效形成合力 。
——深入宣傳營造氛圍 。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專項治理的重要措施和工作進展 , 深入總結地方治理情況和典型工作經驗 , 并將不力的工作向社會公布 。引導媒體加強正面宣傳 , 做好輿論引導 , 防止細節過度渲染 , 保護受害者隱私 , 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
——開展監督 , 確保落實 。地方教育督導機構應將預防和控制學生中的欺凌行為納入負責任的督學的督導范圍 。會同檢察、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地區和學校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進行聯合檢查 , 指導學校不斷完善防控措施 , 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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