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延續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政策2023

為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永康市將延續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政策,相關內容如下:
一、補領范圍
(一)所購房屋為我市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且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 。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購房補貼范圍:
1. 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未辦理網簽備案的;
2.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員存在撤銷2022年6月1日前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情形的;
3. 村民回遷安置房 。
二、補貼標準
(一)凡在2022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繳契稅地方留存部分100%給予補貼;購買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繳契稅地方留存部分80%給予補貼 。
(二)凡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繳契稅地方留存部分80%給予補貼;購買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繳契稅地方留存部分60%給予補貼 。(首套或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認定時間以不動產登記時間為準)
三、補貼程序
購房契稅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的方式 。
(一)申請
購房契稅補貼由購房人將相關材料提交所購商品住房的開發企業匯總,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購房人的有效銀行卡號;
3. 申請人戶口本復印件;
4.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
申請人應于所購商品住房具備辦證條件之日(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日期與商品房網簽備案日期相比取靠后日期)起2年內,提 交購房契稅補貼申請 。超過規定期限的,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
(二)受理
市建設局每年兩次受理契稅補貼申請,本次受理時間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同套商品住宅的相同購房者不重復受理 。
(三)審核
開發企業將購房人房號、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信息和銀行卡號匯總后將材料上交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房產交易科,房產交易科負責初步審核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及購房者撤銷網簽備案情況,對接稅務部門查詢購房者名下商品住房數量情況,初步確定購房人可享受契稅補貼金額;市建設局房產科負責對上述情況進行核實,最終確定購房人契稅補貼金額,并將相關補貼人員及金額清單信息提交財務工作人員進行發放 。
(四)公示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建設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 。
(五)發放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建設局按照購房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
四、資金管理與監督
【永康市延續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政策2023】對不如實申報、擅自更改有效證件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補貼資金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追繳已領取的購房契稅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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