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3同安積分入學細則(同安區積分入學政策)

同安區2023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最新 2023同安積分入學細則(同安區積分入學政策)】1.量力而行、盡力而為 。以同安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
2.鼓勵長期務工 。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同安區長期務工 。
3.公開公平 。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愿,實施電腦派位 。
二、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住址在同安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同安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必須在同安區居住 。
三、優化積分體系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15分 。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48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 。副申請方(副申請方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有在廈居住記錄或暫住記錄,且當前有效)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10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天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同安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并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安區,并在同安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四、積分入學程序
1.提交申請(4月17日-4月26日) 。符合參加同安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居住地或購置房產所在區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或者手機關注“廈門i教育”微信公眾號(微信號:xm_ijy),進入“小學積分入學”欄目進行預約登記 。
逾期未網上預約登記的,視為放棄參加同安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資格 。
2.材料審核(5月31日前) 。同安區教育局會同公安、不動產管理、人社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職能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 。學生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異議可于5月31日前登錄“廈門i教育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xmedu.cn)”或者手機關注“廈門i教育”微信公眾號(微信號:xm_ijy),進入“小學積分入學”欄目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3.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6月21日前) 。同安區教育局將于6月21日前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及積分確認方式,申請人應及時進行積分確認,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同安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學生家長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于積分試算結果公布之日起至6月16日24:00前在網上直接申請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具體查詢時間及查分方式、確認方式請隨遷子女家長及時關注同安區教育局網站(https://www.xmtaedu.cn)的相關通知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