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四川大尹是什么官 清朝大尹是什么官

1、明代稱太守為大尹 。多見于三言兩拍 。太守是中國戰國至秦朝時期郡守的尊稱 。隋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 , 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 。明清則專稱知府 。故在明朝 , “太守”、“大尹”都是知府的別稱 , 非正式官名 , 代指州府最高行政長官 。
2、據古代正史職官志(百官志)記載 , 東漢末年 , 州從監察區變為行政區 , 州最高長官稱“州牧” , 以掌一州軍民 。隋代 , 州最高長官稱“刺吏”或太守 , 唐宋時正式設立與知州平級的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 。
3、元朝廢府設路 , 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達魯花赤 , 只在散府設有“知府”的官職 , 是達魯花赤的屬官之一 。
4、明朝大致恢復宋制 , 才最后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 。
5、知府 , 掌一府之政令 , 總領各屬縣 , 凡宣布國家政令、治理百姓 , 審決訟案 , 稽察奸宄 , 考核屬吏 , 征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
【明朝時四川大尹是什么官 清朝大尹是什么官】6、知府地位相當于現今一個地級市的市長 , 同知則為副市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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