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芝罘區住房保障資格政策解讀下載 煙臺芝罘區住房保障資格政策解讀

煙臺芝罘區住房保障資格政策解讀
(一)申請條件
申請住房保障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 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申請地城市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現行標準: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
3、家庭成員在本市市區無自有產權房屋 , 或自有產權房屋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
家庭成員是指申請人夫妻雙方與同戶口未婚子女 。其中 , 單身家庭申請的 , 家庭成員為申請人本人;符合條件的未婚人員提出申請的 , 申請人須年滿25周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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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公布的申請住房保障收入標準 , 根據保障能力與保障需求相適應的原則 , 適時進行調整 。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申請住房保障資格 ,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以及婚姻狀況材料;
3、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的住房狀況證明材料;
4、由民政部門出具的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三)救助標準
根據《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煙政辦發〔2018〕18號)第五條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市區住房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芝罘、萊山兩區保障性住房的組織建設、分配、運營管理和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管理工作 。
(四)聯系電話
芝罘區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660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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