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廬山市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廬山市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指南
政策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贛財社〔2019〕1號)
政策標準:補貼標準不超過當年社會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金額的2/3 。
服務對象:登記失業人員中符合“4050”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零就業家庭”(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況的城鎮居民家庭成員)、符合相關條件的殘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員、已脫貧人員(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
有效期限:長期有效
申報條件:戶籍為廬山市行政范圍內,從事靈活就業且進行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及時足額交納個人本年度社會保險費后,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優惠政策期滿的除外) 。
補助期限: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政策可享受三年社保補貼 。對于第一次辦理社保補貼時,男已年滿55周歲、女已年滿45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止 。
申報材料:靈活就業證明、戶口本原件
線下咨詢地址:廬山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就業創業股
【九江廬山市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咨詢電話:0792-255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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