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外地子女幼升小入學申請地點2023

都江堰外地子女幼升小入學申請地點2023
都江堰市戶籍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持相應材料到下列登記點進行登記 。(注:登記點與入學點無關系,請申請人就近就便選擇登記點進行入學登記)
小學入學申請地點

都江堰外地子女幼升小入學申請地點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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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外地子女幼升小入學申請地點2023】提交材料
1.在都江堰市居住就業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學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現場申報另需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
(2)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外的,提供四川省居住證(截至申請當年4月1日上溯6個月連續居住) 。
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內的,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連續居住的相關材料(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等) 。
(3)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經市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審核蓋章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在我市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6個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由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
(5)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還需提交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
2.以居住證積分申請入學的在都江堰市居住就業人員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現場申報另需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四川省居住證》 。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 。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 。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于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并辦結(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我市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其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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