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單身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2022廈門廉租房單身居民申請指南

廈門市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將于明日(11月16日)啟動意向登記,本批次均為島外房源,共約2200套,面向我市住房困難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申請家庭配租 。本次意向登記線上、線下均可辦理,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請注意辦理時間 。
房源情況
本批次均為島外房源,共約2200套,主要集中安排在海滄區的新陽居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翔安區的黎安居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區的祥平地鐵社區(二房型、三房型);另有島外其他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零星房源 。
注意
每種房型的數量和地點將根據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的各房型申請家庭數量及屆時的實際房源數量調整后確定,以《選房手冊》為準 。
各房型面積標準為:一房型建筑面積約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積約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積約70平方米 。
1人戶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戶及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戶(不含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
申請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
1.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準;
4.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
5.為保障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當共同申請(監護人屬于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監護職責的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出具監護證明) 。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1項、第2項和第5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 。
備注
上述申請條件為基本申請條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與取得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相關的申請條件詳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 。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
1. 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2平方米 。
2.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收入(資產)標準為:1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20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52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72萬元 。
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可直接納入受理范圍的情形包括:屬于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單列分配情形以及申請之日前3年均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申請家庭 。
申請分配程序
一、意向登記
線下渠道: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意向登記 。
線下辦理時間: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線上渠道:通過“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眾號“綜合服務”欄目中的“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記”模塊線上辦理;或通過“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欄目中的“掌上辦”模塊線上辦理意向登記 。
線上辦理時間: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22日23時59分)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