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關于調整余杭區藍領公寓申請條件和流程的公告

關于調整余杭區藍領公寓
申請條件和流程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藍領公寓配租管理 , 根據《藍領公寓(臨時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杭房租賃〔2018〕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藍領公寓籌建運營工作的通知》(杭房租賃辦〔2020〕2號)、《關于做好2021年度藍領公寓交付運營工作的通知》(杭房租賃辦〔2021〕1號)等文件規定 , 結合我區實際 , 現對余杭區藍領公寓申請條件和流程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一)單位要求
營業注冊地址、經營場所或納稅地在杭州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注冊時間一年以上 , 無不良記錄(近三年未受到相關處罰)的企業 。本區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物業管理、住宿餐飲、城市保潔、保安服務、公共工程建設及養護、交通運輸、倉儲物流、文化娛樂、電子商務、中介或咨詢等服務性行業的單位優先保障 , 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 , 其他行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也可申請 。
(二)入住人員要求(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非杭州市區戶籍(非杭州市區戶籍含富陽區、臨安區、建德市、淳安縣、桐廬縣 , 下同)或杭州市區戶籍未滿3年;
2. 申請人與杭州市內用人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 , 并在省直、杭州市范圍內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金;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杭州市區無房(含直管公房);
4.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同時申請市、區兩級公共租賃房及其他區藍領公寓 。
入住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
二、受理流程
(一)受理 。用人單位按照藍領公寓受理通告的要求 , 受理本單位符合入住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申請 , 并對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進行核對校驗 。
(二)公示 。用人單位將申請材料規范、完整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籍、婚姻、房產等情況在本單位公示5天 , 并接受舉報 。
(三)申請 。用人單位匯總本單位藍領公寓入住申請人員信息、租賃需求后 , 填寫《杭州市余杭區藍領公寓(臨時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匯總表》(文末掃碼即可獲得) , 向藍領公寓項目運營管理單位提交申請相關材料 , 由運營單位將材料提交至區住建局 。
(四)審核 。區住建局對提交的申請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 并將用人單位及入住申請人員相關信息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的 , 確認單位租賃及申請人員入住資格 。
三、受理所需材料清單
【2023關于調整余杭區藍領公寓申請條件和流程的公告】(一)首次申請
1. 《杭州市余杭區藍領公寓(臨時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匯總表》;
2.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 申請人《余杭區藍領公寓(臨時租賃房)申請表》;
4.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 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法院調解書/單身具結書);
6. 申請人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相關證明;
7. 未退休的 , 提供社保證明 , 已退休的 , 提供勞動合同;
8.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杭州市范圍內的無房證明 。
(二)續租
藍領公寓申請家庭合同到期仍要續租的 , 須重新提交《余杭區藍領公寓(臨時租賃房)申請表》 。如個人婚姻、房產等發生變化的 , 須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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