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相關事項通告

通 告
為切實提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孟津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相關事項通告】一、在全區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嚴格查處 。
二、在全區行政區域內,摩托車騎乘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
三、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駕駛加裝遮陽棚(傘)等附屬設施的電動車;嚴禁駕駛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走機動車道 。否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
四、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以及學校師生等,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帶頭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嚴格查處的同時,將抄告主管單位和區文明辦 。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請廣大群眾積極配合,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
特此通告 。
洛陽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8月7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