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戶口恢復申報指南 宿遷戶口恢復申報指南最新

申請條件:
軍人退伍、復員、轉業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檔案資料之間出生日期記載不一致的,以最先形成的原始檔案資料記載為準 。
辦理程序:
1、受理辦理;2、調查核實;3、上報復核;4、審核審批;5、反饋結果 。
申報材料:
軍人退伍、復員、轉業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縣級以上安置部門開具的落戶介紹信;
【宿遷戶口恢復申報指南 宿遷戶口恢復申報指南最新】
(二)居民身份證(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
(三)公安機關人口信息系統網上已注銷信息證明;
(四)入伍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信息系統無法查證的);
(五)房屋產權證、直系親屬或者單位相關證明(異地恢復的) 。
被部隊開除軍籍或者除名的,憑部隊有關文件向原戶口注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家庭住址變遷的,向現家庭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恢復戶口 。
收費標準及依據:免費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公安戶籍派出所、戶政辦理中心
聯系電話: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陽)、0527-85245068(泗陽)、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經開區)、0527-84323134(湖濱新區)、0527-84352895(洋河新區)、0527-84352811(蘇宿園區)

    相關經驗推薦